中公財經:2022年初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基礎》每日一練(7-21)
2022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每日一練
1.(單選題)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關于支票提示付款說法正確的是( )。
A.轉賬支票提示付款日期為出票日起1個月
B.出票人記載自己為收款人,提示付款不予受理
C.支票未記收款人名稱,可以提示付款
D.現金支票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單選題)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票據提示付款期限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個月
B.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個月
C.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到期日起1個月
D.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個月
3.(單選題)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預付卡的有關論述正確的是( )。
A.記名預付卡的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
B.不記名預付卡的資金限額不得超過1 000元
C.預付卡可以透支
D.不記名預付卡可以辦理贖回
4.(多選題)關于票據追索的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
A.票據追索只能要求償還票據金額
B.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絕證明、退票理由書或者未按照規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證明的,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
C.票據的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都有可能成為追索對象
D.發出追索通知沒有時間要求
5.(多選題)商業匯票持票人按期提示請求付款,被拒絕付款的,可以行使第二順位權利追索權。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可以追索的對象有( )。
A.出票人
B.背書人
C.保證人
D.付款人
1.【答案】D。解析:A選項,支票的提示付款日期為出票日起10日。B選項,支票出票人可以記載自己為收款人,提示付款應予受理。C選項,支票的金額和收款人名稱,可以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D選項,表述正確。
2.【答案】B。解析: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0日。遠期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即期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個月。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3.【答案】B。解析:預付卡以人民幣計價,不具有透支功能。記名預付卡可掛失,可贖回,不得設置有效期;不記名預付卡不掛失,不贖回,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超過有效期尚有資金余額的預付卡,可通過延期、激活、換卡等方式繼續使用。
4.【答案】BC。解析:票據追索可以要求支付票據金額的利息和取得證明或發出通知的相關費用,故選項A錯誤;持票人應當自收到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之日起3日內,將被拒絕事由書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其再前手,因此發出追索通知有明確的時間要求,故選項D也錯誤。
5.【答案】ABC。解析:票據的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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