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錢,老板能借出來花嗎?
老板是企業的股東,也就是企業的所有者。但是并不意味著公司的錢就是老板的錢,可以不受約束的由老板自由支配,也要受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作為企業的會計,一定要嚴格把關,劃分企業財產老板個人財產的界限,避免賬目混亂。
首先,公司作為一個法律主體和會計主體,所有的收支都需要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才能登記入賬,如果老板確實需要借款,可以放在其他應收款科目,但若常年掛賬未還,并且此筆借款與公司生產經營無關,則根據稅法的規定,其未歸還的借款應按照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計征個人所得稅。在稅務稽查中如出現此類情景,也是稅務局近年來嚴厲打擊的情況,不僅需要補繳稅款,還要處以罰款。
另外,對于公司本身規模比較大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要想借公司的錢周轉,也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經過其的股東表決,私自使用公司資金,會引起公司股東矛盾,也是違反公司法的行為。如果私自挪用公司資金數額較大且長時間未歸還,或者雖短時間內歸還但用于非法活動的,還有可能觸犯刑法,面臨牢獄之災。
最后,股東之所以投資公司,是為了賺取收益,使其財富增加。但是,如果大股東長期占用公司資金,不僅會制約公司的發展,從長遠上看,也不利于股東財富的增加,只是飲鳩止渴而已。企業老板應該思考的是如何讓公司的錢高效率地用于生產經營,做大做強。企業財務人員要熟悉法律法規,不要濫用其他應收款科目,做好提醒,及時要求股東歸還,避免涉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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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ljn72372)